作者:万汇会计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:2022-05-05
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还在进行中,截止到6月30日结束
依法进行汇算清缴,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
但一些做财务的小伙伴会担心,如果员工没进行汇算清缴会不会影响单位的纳税信用呢
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规定
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: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,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。公司给员工发放工资,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,这是有法可依的。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的纳税人,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:
(一)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
(二)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
可以参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:
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个税汇算清缴这些要注意!
由单位代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,员工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。
(1)2022年4月30日前,纳税人没有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确认的,单位不得代办,员工只能自行汇算清缴!
(2)员工提供虚假的综合所得收入、扣除、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,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,属于偷税,税务机关可以追缴税款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♦5月31日前务必完成:
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》,完成汇算清缴。
♦6月30日前务必完成:
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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